广阳舜丰村镇银行
开设个人账户服务标准
尊敬的客户:
感谢您选择在广阳舜丰村镇银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。为持续做好个人银行账户开户服务,现就个人银行结算账户(以下简称“个人账户”)的服务标准、资费标准和分类分级管理公示如下:
一、服务标准
为防范不法分子冒名开户,保护个人合法权益,我行将审核开户申请人身份证件的有效性和相关信息的真实性、完整性和合规性、开户申请人与身份证件的一致性和开户申请人开户意愿的真实性。
(一)开户有效身份证件包括:
1.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上的中国公民,应出具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;
2.居住在中国境内16岁以下的中国公民,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,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。
3.按照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》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》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个人银行账户服务加强账户管理的通知》(银发〔2015〕392号)等制度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开户证明文件。
(二)办理时限
请您积极协助我行完成身份识别、尽职调查等工作。当您的开户资料真实完整、身份核实无异常的情况下,我行承诺当日完成开户。
若异地客户开户暂时无法提供辅助证明文件的,可先开立账户,但是我行会综合评估开户情况,不开立或限制电子银行等非柜面交易,后期提供辅助证明文件后可恢复账户全部功能。
二、资费标准
我行免收个人账户开户手续费、年费、小额账户管理费、存折开户工本费,详细收费标准以各营业网点及广阳舜丰村镇银行官网公示的《广阳舜丰村镇服务收费价目表》为准。
三、分类分级管理
我行将综合评估开户情况,提供账户分类分级服务,为个人客户开立Ⅰ类、Ⅱ类或Ⅲ类个人账户,并视具体审核情况要求客户配合提供必要的辅助证明资料。
如客户确有开户需求,但暂时无法提供必要辅助证明资料的,我行可能视情况对账户非柜面支付业务进行分级管理。
四、服务咨询监督电话
如有疑问,敬请垂询广阳舜丰村镇银行各营业网点,或致电广阳舜丰村镇银行客服热线0316-5211633。
特此公告。